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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元友:正确全面认识小产权房

查看: | 2013-10-10 16:23:12|发布者:

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能够买卖?有无风险?董元友律师将从法律角度带领我们正确认知小产权房。

  记者:您好东律师,您能给我们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吗?

  董元友律师:“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

  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

  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

  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

  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小产权房与一般的商品房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

  1、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

  2、小产权房国家不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契税证;

  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

  益等权利;

  4、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等。

  记者:小产权房的合法所有权主体是哪些人群?小产权房所有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董元友律师:小产权房的合法所有权主体人群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小产权房所有人需要具备

  的条件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

  记者:小产权房能够买卖或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董元友律师:小产权房一般不能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第三人买卖或转让。若要向非本集体经济

  组织成员的第三人买卖或转让,但因不能办理过户,所以,在买卖或转让时要签订详细内容的合同,并办

  理公证或律师见证手续。

  记者:小产权房买卖交易有无风险?容易产生哪些纠纷?

  董元友律师:小产权房买卖交易有:法律风险、政策风险、转让风险。

  这些风险容易产生的纠纷是:

  第一,法律风险。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而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

  以,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不适用小产权房,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

  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小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

  第二,政策风险。若购买的是在建小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

  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

  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另外,购房后如果遇到国

  家征地拆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

  第三,转让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

  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

  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

  合法手续。由此可见,小产权房若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因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

  房屋的保值和升值有很大影响。

  记者:小产权房屋能否合法继承?

  董元友律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产权房屋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这个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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