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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建筑面积已超标反对再建

查看: | 2013-02-26 10:54:13|发布者:

本月初召开的市规委会上,海珠半岛花园3栋临江高楼项目获得通过,由于涉及30亿元的巨额赔偿,规委会同意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建设。但业主们对此表示反对。昨日他们来到市规划局进行投诉,称商品房总建筑面积早已超过当初的规划。面对质疑,规划局方面并未正面
  海珠半岛花园3期项目获许可将建2栋43层建筑
 
  本月初召开的市规委会上,海珠半岛花园3栋临江高楼项目获得通过,由于涉及30亿元的巨额赔偿,规委会同意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建设。但业主们对此表示反对。昨日他们来到市规划局进行投诉,称商品房总建筑面积早已超过当初的规划。面对质疑,规划局方面并未正面回应。
 
  海珠半岛花园小区目前建有一、二期共9栋商品楼。今年2月1日,市规委会审议该项目三期的相关规划,同意广州市东迅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建设三期ABC三栋高层临江商品楼。记者在现场看到,B、C栋已经建到15层左右,现在还正在继续建设;而A栋目前是一个临时停车场。
 

  业主代表:

 

  总建筑面积早已超标

 
  昨日,四位业主代表携业主公开信来到市规划局,坚决反对三期建设。业主代表反映,海珠半岛花园现状的建筑面积已经超出原规划,在原建筑面积和容积率不变的前提下,再建三期属于“违法开发”。
 
  据业主代表介绍,根据1994年所批的总体规划,海珠半岛花园小区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为28.1393万平方米。然而,目前已竣工的一、二期工程据市国土局测绘所测,住宅实际面积已达28.7133万平方米。
 
  “这个楼盘虽然批的是12栋,已经建了9栋,但建的9栋全部比原来规划超宽、超高,商品房总建筑面积早已超标,自2004年以来我们一直对违规建设持反对意见。”业主代表林先生表示。
 

  规委会:

 

  有8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

 
  据了解,海珠半岛花园三期的背景十分复杂:1994年,市规划局同意整个小区的规划,1997年批准一、二期建设,至2004年已建成9栋商业住宅楼并投入使用,剩余可建住宅面积84291平方米。2001年批准三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年因道路扩建需要,政府要求第三期建设暂停,并要求调整设计。2006年,规划局再次批准了第三期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7年,因一、二期业主投诉,规划局发函暂缓该项目施工,并提出优化设计要求。
 
  据2月1日规委会公布的消息,2009年建设单位提交了优化方案,规划局核发了第三期中B、C栋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2栋43层建筑,面积49828平方米。其中B、C栋已经开工,并建到15层高。规划部门估算,如完全停建政府将需要赔偿约30亿元。规委会决议,鉴于项目历史批复文件合法有效,“本着依法行政的宗旨,同意按历史批复继续实施建设”。
 

  市规划局:

 

  情况复杂无法明确答复

 
  业主要求规划部门就规委会公布的84291平方米剩余建筑面积给出明确解释。市规划局副局长叶浩军表示,情况较复杂,要好好查查才知道。对于业主关心的公建面积是否可算作商品房面积及总建筑面积是否可修改,叶浩军称:“公建面积肯定不能作为商品房面积,我们一定会实事求是处理。要修改总建筑面积,需要走很多程序才能决定。”规划部门表示,已派专人核实,并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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