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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应严打“小产权房”销售

查看: | 2013-03-21 15:41:35|发布者:

深圳商报报道见报后,民治街道办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表示将严厉打击辖区“小产权房”非法销售行为。
       深圳商报报道见报后,民治街道办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表示将严厉打击辖区“小产权房”非法销售行为。
       经查,水尾涉事建筑位于水尾二区维纳斯酒店后面,业主为水尾村村民,后移居香港,建筑地块为其祖传宅基地。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建筑于2010年7月底起擅自开工抢建,2011年12月被民治查违办控停至今。该处违法建筑动工以来,查违办严格按照市、区有关查违政策要求和部署,加大巡查和处理力度,对其发出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强制拆除通告》,多次组织清拆行动,对其模板、钢筋、楼板、排栅架进行了强制拆除,扣押其搅拌车及其它施工工具,并函至供水、供电部门,对其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但该处业主常利用节假日空隙伺机抢建。
 
       昨天,深圳商报A11版《“小产权房”卖得真火爆》一文,报道了我市“小产权房”市场交易火爆的情况,引起关注,深圳新闻网、百度等多个门户网站纷纷转载。
 
       不少读者致电深圳商报称,“小产权房”交易,是在为参与违建的资本兑现利润,如果不予以打击,就会出现少数人获取暴利、全市人民及子孙后代买单的情况。有读者质疑,“小产权房”的源头就是越查越多的违建,市、区、街道三级都设了查违部门,街道查违办的查违人员还实行分片管理,一栋栋没有任何报建手续的违法建筑是怎么建起来的呢?“小产权房”交易被国家严令禁止,可为什么还能公开交易?  
 
        昨日下午,民治街道出动50多名执法人员和80多名专业清拆工人,对涉事建筑的围网排栅进行彻底拆除,并采取“四清两断”(清退施工队伍、清除建筑材料、清除施工设备、清拆排栅架,断水、断电)措施对现场进行控制。
 
       对该处建筑涉嫌非法销售买卖一事,街道查违办正联系相关人员开展调查。非法买卖“小产权房”属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提醒市民慎重选择。
 
       房屋质量难保证
 
       林先生从事“小产权房”开发10多年。他说,开发“小产权房”项目投资回报率一般在30%以上。”林先生坦承,几乎所有违建都用海砂,至于质量完全凭经验。林先生说,买房者是赌政策、赌拆迁,“当年有人花20万元在岗厦村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农民房(小产权房),拆造后补了150多平方米同楼层的商品房,价值500多万元。这个故事刺激不少投资者拿小钱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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